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要求,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将《碘-131(甲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我单位对公示内容负完全责任。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碘-131(甲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技术利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桃源街27号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
4、建设内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门诊医技楼北侧、外科大楼西侧室外地面新建甲癌治疗工作场所(因地势原因,门诊医技楼北侧、外科大楼西侧室外地面层为负二层),总建筑面积182.2m2,共2层,其中负一层为甲癌治疗区,负二层为新建衰变池区域。
该场所涉及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碘-131,日最大用量为2.22×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109Bq、年最大用量为1.11×1012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阳剑
联系电话:0812-2213036
电子邮箱:1023358169qq@.com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同佳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38-605486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检测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碘-131(甲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技术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1:《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碘-131(甲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技术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碘-131(甲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附件3:专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