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年限:1年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2021年7月9 日- 15日。
七、比选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八、联系人:杨丛莲 联系方式:2213041
附: 比选要求
说明: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中西医院结合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安装于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桃源街27号32台电梯、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剂室1台电梯,合共33台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基本准则:
(1)本项目为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2)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桃源街27号32台电梯、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剂室1台电梯。
(4)在合同期间,如因维保的电梯及扶梯退出运行、停梯或不属于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需相应减少退出运行、停梯或不属于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电梯的维保费用。
维护保养范围: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桃源街27号;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剂室)。
电梯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型号 |
载重(kg) |
层站 |
数量(台) |
速度 (m/s) |
电梯品牌 |
1 |
MAX-B1600-CO1.0 |
1600 |
8/8 |
2 |
1.0 |
广日电梯 |
2 |
MAX-B1600-2S1.0 |
1600 |
8/8 |
1 |
1.0 |
广日电梯 |
3 |
G.Wiz-B |
1600 |
8/8 |
1 |
1.0 |
广日电梯 |
4 |
GVF-B |
1600 |
10/10 |
2 |
1.0 |
广日电梯 |
5 |
YPVF-13-C090 |
1000 |
10/10 |
2 |
1.5 |
日立电梯 |
6 |
BLT-QS |
1000 |
3/3 |
1 |
1.0 |
沈阳博林特 |
7 |
GVH |
3000 |
6/6 |
1 |
1.0 |
广日电梯 |
8 |
MAX-B |
1600 |
6/6 |
3 |
1.0 |
广日电梯 |
9 |
ES2000S 1600-175/VF |
1600 |
17/17 |
7 |
1.75 |
爱默生电梯 |
10 |
MCA-B1600-C0105 |
160 |
10/10 |
1 |
1.0 |
日立电梯 |
11 |
GPS33E |
1000 |
6/6 |
1 |
1.6 |
巨人通力 |
12 |
G.Wiz-B |
1600 |
8/8 |
1 |
1.5 |
广日电梯 |
13 |
MAX-E1050-C01.5 |
1050 |
9/9 |
1 |
1.5 |
广日电梯 |
14 |
GPN65 |
1600 |
5-5 |
1 |
1.0 |
巨人通力(2022年5月起保) |
15 |
1200SX-N |
扶手电梯 |
8 |
0.5 |
日立电梯 |
维修保养服务要求
(1)维保单位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应达到《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和《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758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
(2)根据攀枝花市市场监督局要求,对每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保单位要按服务要求内容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按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要求填写记录,为每台电梯建档。
(3)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按服务要求执行,供应商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维修保养报告,交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4)维保单位应当依据服务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5)须提供24小时的紧急维修应急响应服务,且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点至下午6点期间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在其余时段,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6)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后,一般故障要求2小时内排除,如需更换配件须在48小时内完成,供应商承诺故障的电梯从报修起至正常运转不超过48小时。同时采购人有权邀请该故障电梯原厂家或原厂家授权的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指定本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管理人员必须有多年施工和保养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技术、经验过硬,同时要求持证上岗,提供服务热线电话及项目负责人电话。
(8)发现轿厢顶部出现污损要及时清理。
(9)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管理。
(10)根据采购人或现场管理单位提出的要求,组织配合采购人的各项大型活动及接待工作(各类会展、活动保障与服务),供应商需在活动前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可靠性。活动期间,供应商配备维保人员对现场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